2015年度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报销通知
各系、部、院、处、馆、所:
根据湖美院后字【2004】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2015年度医药费审核签字时间定于12月7日—12月11日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审核签字时间
|
报销人员
|
审核签字地点
|
12月7日
|
离休干部、退休校级领导、
退休正高职教授、美术馆、
文化发展公司、继教院
|
昙华林校区
卫生所
|
12月8日
|
一般退休人员
|
12月9日—12月10日
|
教学系列教师
|
藏龙岛校区门诊部会议室
(乙所二楼)
|
12月11日
|
行政系列人员
|
注:1.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请随附转诊单、病历及药费双处方等相关手续,中草药处方同时出具草药单价明细单,并填写报销登记表。
2.教职工自主在院外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一律视为自费。
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
2015年11月20日
附:
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