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离校要求(包括毕业生门诊药费报销)

时间:2018-06-06 点击数:来源:卫生所 

 

学生办理离校要求

1. 办理门诊部离校手续

(1)以系部为单位退还医疗病历,各系收齐毕业生医疗病历并集中到门诊部二楼办公室盖章

(2)对无医疗病历的学生,系部汇总名单并盖公章后集中办理

(3)需报销门诊药费的学生个人自行办理离校手续(因医疗病历为报销审核凭证,报销药费时一并办理离校手续)

2. 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1)报销范围:学生经学校门诊部转诊至校外就医所发生的门诊药费

(2)报销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8日行政正常上班时间

 乙所二楼医保办公室

(3)报销审核时请出示相关资料:转诊医疗病历、医院病历、正规发票

(4)学校规定6月28日为毕业生毕业典礼时间,6月28日以后不受理毕业生医药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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