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办理体育课免修手续的相关问题:
一、相关文件精神:
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湖美校字【2012】72号)文件精神中第四章第十条:“……因健康原因不能修读正常体育课的学生,经校指定医院证明,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室同意,经教务处备案后,由体育课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安排相适应的体育锻炼和制定相适应的健康达标标准,并按相应要求进行考试。”
二、门诊部办理事项及要求:
1、提交内部请示(由学生所在系部提供)
2、出示诊断证明书(由校方指定医院,如湖北省中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且诊断证明书中明确指出不可参加体育活动)。
门诊部主任诊断证明书及实际病情在内部请示上批示意见。然后由学生本人按学校要求去其他部门办理手续。
三、办理地点:门诊部办公室(乙所二楼)
四、办理时间:正常行政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