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26年度下半年教职工门诊及子女统筹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审核签字时间 |
报销人员 |
审核签字地点 |
11月9日、11月10日 (周一、周二) |
教学系列人员 |
藏龙岛校区 卫生所会议室 (乙所二楼) |
11月11日 (周三) |
行政系列人员 |
11月12日、11月13日 (周四、周五) |
离退休人员 |
昙华林校区 卫生所 |
二、报销对象:
1.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的教职工。
2.已办理学校子女统筹医疗手续,年龄在18岁(含)以内的教职工子女。
三、报销流程及要求:
本次审核报销的医疗费发票开具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2026年11月13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疗费审核,并在审核完成后立即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发票不予补报。
四、报销所需材料:
(一)教职工
1.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由教职工本人参加审核时一并提交。
2.审核时需随附卫生所转诊单、发票、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及相关病历。
如因急诊未办理转诊手续(无转诊单)的教职工,审核时请提供加盖急诊章的发票、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及相关病历。
3.口腔类治疗费(仅限拍片、拔牙、补牙、根管治疗),
还须提供门诊病历和处置清单。
(二)教职工子女
1.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由教职工本人参加审核时一并提交。
2.审核时请随附发票(武汉市一级以上公立医院)、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及相关病历。
3.口腔类治疗费(仅限拍片、拔牙、补牙、根管治疗),
还须提供门诊病历和处置清单。
五、特别提醒:
体检费、疫苗接种费、与疾病治疗无关的医疗费等费用,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范围。
湖北美术学院卫生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