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卫生所定于11月开展2025年度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需报销校外门诊医疗费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审核报销,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销对象:
以我校为参保单位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的全校学生(不含2025级新生)。
二、报销时间:
藏龙岛校区:
11月10日(周一)上午9:00—12:00
11月11日(周二)上午9:00—12:00
昙华林校区:
11月13日(周四)上午9:00—12:00
请在报销时间内完成审核报销,过期不予办理。
三、报销地点
藏龙岛校区卫生所(乙所二楼会议室)
昙华林校区卫生所(5号楼一楼)
四、报销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学校核发的医疗病历及卫生所医生的转诊意见;
2.转诊到我校对口医院的纸质版门诊病历、医疗费正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2024.11.11—2025.11.11)、发票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
3.学生外出写生因患急病产生的医疗费,请提供纸质版病历、学院证明、医疗费正规发票、发票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
电子材料请打印为纸质版提交,财务处只接受纸质发票。
4.未经过校卫生所转诊,自主在校外就诊所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不予审核报销。
5.校卫生所仅对校外门诊医疗费进行审核,请审核完成后,持已签字盖章的医疗费发票前往校财务处(藏龙岛校区行政楼一楼132室)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卫生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