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报销通知

时间:2014-11-24 点击数:来源:卫生所 

 

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美院后字〔2004〕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2014年度医药费审核签字时间定于12月1日—12月5日进行。

一、报销注意事项如下:

1.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请随附转诊单、病历及药费双处方等相关手续,中草药处方同时出具草药单价明细单,并填写报销登记表。

2.教职工自主在院外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一律视为自费。

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审核签字时间

报销人员

审核签字地点

12月1日

离休干部、退休院级领导、

退休正高职教授、美术馆、

文化发展公司、继教院

昙华林校区

卫生所

12月2日

一般退休人员

12月3日—12月4日

教学系列教师

藏龙岛校区门诊部会议室(乙所二楼)

12月5日

行政系列人员



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

2014年11月24日

附: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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