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美院后字〔2004〕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2014年度医药费审核签字时间定于12月1日—12月5日进行。
一、报销注意事项如下:
1.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请随附转诊单、病历及药费双处方等相关手续,中草药处方同时出具草药单价明细单,并填写报销登记表。
2.教职工自主在院外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一律视为自费。
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审核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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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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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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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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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退休院级领导、
退休正高职教授、美术馆、
文化发展公司、继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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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华林校区
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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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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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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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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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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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龙岛校区门诊部会议室(乙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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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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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系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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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
2014年11月24日
附: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