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生门诊报销通知
毕业生同学们:
为了顺利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2015年毕业生门诊报销事项如下:
1、报销对象:2015年毕业生(本科、研究生)
2、报销时间:6月23日——6月25日 行政正常上班时间
请在报销时间内审核报销,过期不予办理。
3、报销发票时限:
2014年11月29日——2015年6月25日时间段
4、报销地点:乙所二楼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5、报销审核材料:
(1)由门诊部医生写在学校核发的医疗病历上的转诊意见
(2)正规发票
(3)就诊医院病历
6、学校规定6月28日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一天,当日不受理毕业生医药费报销。
门诊部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