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学生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通知

时间:2017-12-05 点击数:来源:卫生所 

 

2017年度学生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障管理规定(暂行)》(湖美校字【2012】01号)文件精神及大学生医保管理要求,2017年度学生医药费审核签字时间定于12月11日—12月13日进行,审核签字地点在藏龙岛校区乙所二楼会议室。

具体要求:

1.审核时,请提供校内门诊病历的转诊意见、转诊医院病历、正规发票。

2. 学生外出写生所患急性病的医药费审核,请提供病历、系部证明、正规发票。

3.学生自主在校外门诊就医,校内未办理转诊手续,一律视为自费,不予审核。

4.2017级新生属试读期内,医药费不予审核报销。




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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