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关于2016年度教职
工(离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湖美院后字【2004】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经请示,2016年度医药费审核签字时间定于12月12日—12月16日进行。
一、具体要求:
1、请提前按类别准备相关资料,填写《2016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审核时一并提交。
2、审核时请随附门诊部转诊单、药费双处方及相关病历。
对未办理转诊手续(无转诊单)的人员按急诊审核,审核时必须提供病历,发票必须加盖急诊章。
3、审核中草药类双处方同时出具草药单价明细单。
4、审核口腔类治疗费必须提供门诊病历和处置清单。
(仅限拍片、拔牙、补牙和牙齿的根管治疗)
5、因省妇幼保健院属非对口医院,延续既往审核办法,仅限女职工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产前检查项目必须符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
二、时间安排:
审核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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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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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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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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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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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龙岛校区门诊部会议室
(乙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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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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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系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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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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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退休校级领导、
退休正高职教授、美术馆、
文化发展公司、继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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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华林校区
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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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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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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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门诊部
2016年12月2日
2016年采用新的报销表格:2016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