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分同学精神方面疾病经心理咨询转武汉武东医院药费报销的相关问题解答:
一、政策解读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障管理规定(暂行)》(湖美校字〔2012〕01号)文件精神相关内容摘抄如下:
第七条 学校及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
(十一)学生患免疫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疾患以及入学前已患有的慢性疾病的医药费用自理;因入校体检时处于间歇期未发现的如精神病、慢性肝炎、慢性肾炎、心血管疾病、癫痫、肿瘤等而入学后复发者,其医药费自理。
第四条 大学生门诊重症
大学生门诊重症是由市医保中心审批后,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并指定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三)大学生的门诊重症包括下列10种疾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治疗门诊重症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
3.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1600元;
二、武汉武东医院门诊医药费属自费。
1、凡未经学校门诊部转诊自行在外就医的门诊医药费属自费。
2、经校心理咨询室转诊到武汉武东医院的门诊医药费属自费。
三、查询《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障管理规定(暂行)》文件方法
《湖北美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障管理规定(暂行)》可在湖北美术学院官网查询,湖北美术学院官网首页上方“组织机构”点“门诊部”进入部门首页,在部门首页里的规章制度专栏下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