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障宣传知识

时间:2013-09-03 点击数:来源:卫生所 

 

  大学生医疗保障宣传知识

  一、目前在校大学生医疗待遇

  按照国务院、湖北省、武汉市的相关政策规定,从2009年底起参加了大学生医保,每年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同时,自愿办理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更广、更全面的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大学生医保20 + 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商业医保)50

       每年                             每年

  二、何谓大学生医保,其待遇是指哪些?

  大学生医保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23号文件精神,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通过完善医疗保险、资金筹集制度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等基本医疗需求,兼顾普通门诊,提高大学生保障水平。

  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三、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商业医保)与大学生医保有什么区别?

  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综合保险是现行大学生医保最有力的补充,能够进一步缓解由于疾病治疗给学生家庭所带来的经济压力。

  大学生医保属于社会保险,是一种最基本的保障。保险费由个人自付20/年与国家补贴100/年共同支付,其保险范畴包括门急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费为50/年,保险范畴包括意外或疾病、伤残或烧伤、意外医疗费用及住院费用。

  四、为什么需要办理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商业医保)?

  大学生医保在赔付比例、起付标准以及住院医疗机构级别的选择上有所不同。大学生医保住院赔付比例根据医院级别高低、赔付标准不同,医院的级别越低住院的赔付比例越高。因此单靠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仅在60%,而商业医保是大学生医保最有力的补充,凡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均属于商业医保的理赔范畴。同时,商业医保还具备意外及疾病的身故保障、伤残或烧伤保障、意外医疗费用保障。因此在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时,同步参加商业医保更全面更广泛的提高了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五、大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就医(仅指参保后的学生)

  普通门诊:大学生普通门诊由学校负责管理,在校内医疗机构就医,学校医疗机构依据病情转诊(即转院外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其中必须符合医保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学校根据相关医疗管理规定按70%报销,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住院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一般住院流程如下:

  大学生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病历、挂号 ——就诊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缴费信息、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            

  住院治疗、每日清单签字 ——输入身份证号结算费用、打印费用结算收据及结算清单 ——出院

  2.紧急抢救转住院流程如下(持身份证):

  大学生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 ——定点医疗机构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享受待遇 ——紧急抢救治疗 ——转住院治疗 ——输入身份证号结算费用、现金支付应由个人自付部分 ——打印费用结算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紧急抢救转住院流程如下(未持身份证):

  大学生未持身份证 ——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 ——定点医疗机收取紧急抢救费用(个人全额垫付)  打印费用结算收据 ——治疗结束后转住院 ——高校持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处报销

  3.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流程如下:

  转出定点医疗机构会诊确认 ——诊治科室主任提出转院意见(申请) ——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和主管院长批准转院治疗 ——定点医疗机构将转院信息上传医保结算系统  

  转往本市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含转市外医疗机构)流程如下:

  定点专科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会诊确认 ——诊治科室主任提出转院意见(申请)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和主管院长批准 ——高校报市医保中心核准 ——转往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六、学生在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及社会实践等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仅指参保后学生)

  根据学校医疗管理规定,学生寒暑假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自理。

  寒暑假住院:户籍在汉的大学生住院按大学生医保住院流程图执行,户籍在异地的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学校医保办开具相关情况的证明,携带相关医疗资料,于每月10日前到所属区社保处办理报销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其门诊医药费自理,住院按上述户籍在汉和非在汉手续办理住院登记。

  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其门诊费用必须符合医保要求,学校按相关规定按比例给予报销,住院按医保要求办理报销。

  七、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如何报销?

  1)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仅指学生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或者社会实践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办理。(2)经批准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时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办理。在治疗结束的90日内,由学校医保办持住院报销所需资料,在每月1日至10日到所属区社保处办理报销手续。

  八、那些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1)在国外,境外治疗的;(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九、大学生如何申请办理门诊重症手续?

  大学生需办理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手续的,由学校医保办持该学生近期在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到所属社保处办理门诊重症申报手续,社保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大学生进行病情鉴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社保处根据本人意愿,就近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

  十、若同时参加了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商业医保),出院后,持发票及保单等相关住院资料交予学校门诊部统一办理,商业医保根据大学生医保赔付额余额(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的余额),按90%的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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